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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提高乡风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的建议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泰州市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2-08 11:31:16
乡风文明提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市马庄村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公共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是文明创建力度持续加大。近年来,全省上下通过深入总结推广“马庄经验”,以文明创建、结对共建为抓手,连续多年组织5000多家文明单位与1500余个经济薄弱村结对共建,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提升了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是农村阵地建设稳步推进。我省坚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化建设,实现全省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三是移风易俗行动深入开展。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优秀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案例展示,引导村民合理约定红白事规模标准实施人情减负,整治土地庙,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等举措,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同时,通过丰富农村各类创建载体,完善相关测评体系,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风民风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乡风文明思想引领的针对性不够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风文明建设摆在第一位的是思想引领,首要任务是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农民,用新部署新举措动员农民,激发农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近年来,全省各地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与省委关于“让老百姓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在“接地气”、聚人心上的针对性和具体化不够。乡村振兴需要外部支持,更需要焕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把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到具体镇村上做得还很不够,针对农民的所急所思所盼作出交底见底的解疑释惑上做得还很不够,面对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在拴心留人、分类引导上做得还很不够。
(二)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的有效性不够
建好阵地是提升乡风文明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农村阵地建设上做了不少工作,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还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没能以农民为中心,没能按照农民的意愿来建设。比如,一些地方的农家书屋通过总分馆制建设,图书数量质量都有提高,但是由于缺乏直接引导服务农民的领读者和贴近农民的读书活动,难以吸引缺乏阅读习惯的农民到农家书屋读书,不少农家书屋处于闲置状态;有的地方反映,现在,村一级普遍建有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我省也在基层试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但是,其统筹整合、共建共享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基本还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而且不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缺乏专门人员运维,有的甚至仅由保洁员兼顾。因此,农村不是没有阵地,而是部门化的“中心”太多,只要不“以农民为中心”,就难以赢得农民的心。
(三)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力度不够
多年来,我省在移风易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是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有的地方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人情债居高不下,封建迷信、低俗表演、赌博之风、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子女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的问题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市县乡区域统筹不够。现在大部分设区市都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但对城市文明行为规定多,对农村文明行为规定少,移风易俗工作在各级文明创建中的位置不高、推进力度不大;二是村规民约的约束力不够。有的地方制定的村规民约缺乏配套措施,既无惩戒也无激励,“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难以真正落地见效;三是农村自治组织和“新乡贤”的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地方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健全,工作开展不正常,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不够
传承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是农业农村承担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尚未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是保护传承不够。国家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6819个,江苏只有33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有价值的传统村落没有得到及时保护,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江苏现有县级以上各级各类非遗项目4684项,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4046人,县级非遗传承人认定不规范、队伍不稳定,全省非遗保护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非遗传承人财政补助标准普遍较低,苏北有的地方基本没有补助;二是发掘整理不够。浙江2015年启动的“历史文化村落千村故事五个一行动计划”,在物质文化遗存修复、保护和利用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挖掘、整理、记忆和传承,通过寻访传统故事,编撰一套丛书;触摸历史脉搏,形成一个成果;定格乡土印象,摄制一碟影像;回味乡愁记忆,推出一馆展示;构建精神家园,培育一批基地,重建乡土文化,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苏南地区一些名镇名村史志编纂工作基础较好,但全省性的乡村文化整理发掘工作尚未全面展开;三是转化运用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立足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我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民宿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通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新产业新业态赋能,并使之转化为教育资源、旅游资源、富民资源等方面做的还很不够。
三、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现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思想引领要紧密结合农民所急所盼,在“接地气”、聚民心上下功夫。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3.44%。《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75%以上,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80%左右。要做好农民的思想引领工作,就要回答好城镇化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尽头在哪里、每村每镇未来是撤并还是保留等具体实在的问题。为此,建议我省应当尽快制定全省乡村空间优化布局方案,细化到每个镇村,让农民知道本村属于集聚提升类、融入城镇类、特色保护类还是搬迁撤并类,让保留村的农民知道未来能否能有聚落空间宜居宜业、生态空间绿色自然、经济空间体系清晰、服务设施完善便利、本土文化独特活跃等美好前景,让撤并村的农民知道何时撤并,向哪里搬迁,今后生产生活的出路和前景是什么。思想引领工作只有“接地气”、托底见底,才能让农民“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激发出投身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二)阵地建设要坚持以农民为中心,在统筹整合、共建共享上下功夫。一要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主阵地作用。真正按照以农民为中心的要求,打破农村现有各类阵地的条条块块界限,统筹整合、共享使用县乡村三级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要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真正以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为着力点,立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从搞好乡村养老、兴办互助食堂、照护留守儿童、服务游客需要等具体实事做起,使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持久的生命力;三要强化农民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的话语权。在阵地建设规划上要主动听取农民的“金点子”,把农民“盼的事”变成未来“干的事”。在阵地服务内容上要将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服务项目,让农民“点单”,用“微实事”撬动“大民生”、养成“新风尚”。在阵地服务评价上要真正让农民说了算,不仅要让农民为“中心”服务打分,而且要让农民为“中心”服务的上级部门单位打分。
(三)主体培育要大力选树和培养“新乡贤”,在承接外部支持、焕发内生力量上下功夫。乡风文明建设迫切需要外部支持,特别是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但从根本上讲,应当让农民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尤其要选树好、培养好、发挥好“新乡贤”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典型、乡村教师、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 “新乡贤”在践行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在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在和谐家庭邻里关系中的积极促进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带动村民、涵育新风。
(四)文化传承要贯彻保护为主的方针,在发掘整理、转化运用上下功夫。一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建立完善保护我省现有33座国家传统村落、309座省级传统村落,扶持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的政策措施。要加快制定《江苏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全面保护我省革命遗址和文物,并妥善解决村镇撤并后许多以英雄命名的村镇名称消失的问题。二要注重发掘整理、价值阐释。下移工作重心,可以把地方史志工作、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向乡村拓展。深入挖掘具有农耕特质、地域特色、个性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阐释文化遗产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三要促进文化赋能、合理利用。要把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宝贵的教育资源、旅游资源、富民资源,对于正在实施的农村住房条件集中改善,要着眼未来发展,赋予必要的文化旅游康养等功能。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我省乡村旅游的独特魅力。